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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的繼承」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2024/02/17發佈
報導:MyGoNews方暮晨 | 日期:2024-02-14 來源出處

  • 財政部高雄國稅說明,為避免同一筆財產因短期內連續繼承而一再課徵遺產稅,加重納稅義務人之負擔,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

  •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來接獲民眾臨櫃諮詢因家族3年內發生連續繼承事件,不知如何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為避免同一筆財產因短期內連續繼承而一再課徵遺產稅,加重納稅義務人之負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又依財政部1986年3月7日台財稅第7521455號函釋規定,若繼承的財產原未達課徵標準而免繳納遺產稅者,因為沒有一再課徵遺產稅的情形,依規定仍須納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2020年12月20日死亡,遺有一筆A土地,遺產總額約9,000萬元,經國稅局核定應課徵遺產稅並已繳清稅款,其子乙君繼承A土地。乙君嗣於2023年12月10日死亡,遺有遺產A土地及銀行存款,繼承人於申報乙君遺產稅時,其中A土地是乙君死亡前5年內繼承甲君已繳納遺產稅的遺產,依前揭法令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而所遺銀行存款仍應依法列入遺產總額。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個人出售自配偶贈與的房地「注意這事」2024/02/17發佈
15:43 2024/02/15 房產網 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來源出處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據財政部2017年3月2日台財稅字第10504632520號令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個人取得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規定者,出售時應以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配偶原始取得該房屋土地之日為取得日;個人取自其配偶贈與之房屋土地,得將配偶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基此,其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損益之計算,應以交易時房屋土地的成交總額,分別依下列規定減除成本或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與個人及配偶持有期間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屋所支付的費用後,以其餘額為所得額:(一)配偶原自第三人出價取得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前段規定,得減除配偶間第1次相互贈與前之原始取得成本。(二)配偶原自第三人繼承或受贈者: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後段規定,得減除繼承時或配偶原自第三人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



 



該局舉例說明,王小姐2023年8月間出售自配偶林先生於2022年3月間贈與之房屋土地,該房屋土地為配偶林先生於2018年5月間以新台幣(下同)650萬元買入,嗣後王小姐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持有期間依上揭之規定得以併計配偶林先生之取得日,即2018年5月至2023年8月共計5年3個月,並以配偶林先生原始取得成本650萬元核認成本。



 



如有相關法令適用之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買賣不破租賃 訂約記得公證2024/02/16發佈
2024/02/14 05:3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來源出處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一名女子買下已出租他人的房屋,想將屋子收回己用,受委託處理的仲介業者不讓租客進屋而挨告,不但被判拘役十五日,民事也被判賠一萬元。本案租客是受到民法「買賣不破租賃」規定的保護,但若當初訂約時未公證,一旦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租客就不受買賣不破租賃保護。



民法第四二五條第一項明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此一法條被稱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民法中對租賃與買賣關係的規範。



 



若未公證 保護則有期限



 



所謂「不破」,就是租賃契約成立後,房地所有權若有讓與行為(通常為買賣),不能打破先成立的租賃契約,承租人有權繼續使用租賃物。但原則也有例外,同條第二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土地廠房出租遭棄置 環保局呼籲慎選租客2024/02/16發佈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2024年2月14日 週三 下午12:07 來源出處

[NOWnews今日新聞] 避免土地廠房出租遭棄置,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若有土地承租出價高於市價租賃或給紅包行為時,出租人需提高警覺,不肖業者可能藉由租賃土地或廠房,違法堆置廢棄物。環保局呼籲土地出租人,勿貪圖小利而因小失大,請務必慎選租賃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並在出租後加強巡視,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土地或廠房遭非法棄置。



環保局表示,環境部為保障土地出租人權益,已訂定「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建議出租人簽訂租賃契約時,務必將設置管理設施、定期巡查、加強管理,並做成紀錄妥善保存;另建議將廢棄物清理責任約定等事項,納為租賃契約的一部分,避免土地、廠房出租後,遭惡意違法貯存、堆置或棄置廢棄物情形,導致出租人無端負擔巨額的廢棄物清理、環境改善費用。



環保局說,若不幸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土地或廠房非法收受、貯存或處理廢棄物的行為,請撥打0800-066666報案專線主動通報環保局,並協助提供租賃相關資料及配合相關調查,以利環保局進行後續案件追查作業,確保自身權利。藉由溯源循線追查廢棄物產源,將能有效要求廢棄物的產源負起清理責任,降低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及法律上責任;若無法釐清清理責任,則將由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負起清理責任。



環保局呼籲,任意棄置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廠房供回填、堆置廢棄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如土地出租人未善盡管理義務,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出租人亦需負起環境復原的狀態責任。



此外,環保局在「台中好環保」紛絲專頁發布廢棄物非法棄置影片,以淺顯易懂的2D動畫視覺風格,呈現環保犯罪手法,加強市民朋友防範非法棄置觀念;環保局表示,愛護環境人人有責,一起守護市容,共同維護美好的台中家園,歡慶好過年。

住家經營網路圑購,會不會增加房屋稅?2024/02/12發佈
更新日期:113-02-0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來源出處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從事圑購的圑購主,係以營利為目的,不論是否向國稅局辦竣營業稅籍登記,若以其自住房屋放置團購商品或是設置團購店面,供特定會員或不特定民眾購買取貨,應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圑購主以其住家放置團購商品或是設置團購店面,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但書規定,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



  舉例說明:假設圑購主住家用房屋面積為90平方公尺,其中有10平方公尺堆置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貨物被認定供營業使用,則該房屋面積有15平方公尺會被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最少須改課全部面積1/6)。

113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開始囉~2024/02/12發佈
更新日期:113-02-0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來源出處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113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之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以及設立之戶籍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工業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工廠是否已停工或歇業、工廠登記是否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等;減免地價稅土地清查重點為現況是否已變更為不符合原減免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之清查重點包含興建違章建築、農舍增建、變更為營業使用或鋪設水泥地等情況。



稅務局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減免用地或課徵田賦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該局所屬總(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補稅。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政府為什麼喜歡用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土地2024/02/12發佈
 粘毅群律師 2024/02/07 來源出處

近來有業者批評政府帶頭炒房,高價出售土地,苗栗大埔案是苗栗縣政府以新訂「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案」,並進而進行區段徵收,導致衍生張藥房事件,所以區段徵收在我國時常發生民眾抗爭(有機會再來說說區段徵收的補償費用),那明明容易發生紛爭,政府為什麼老是要用區段徵收來取得人民的土地後再出售呢?



地方政府不能隨意處分公有土地



依據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所謂的「處分」指的是使土地產生權利義務的得、喪、變更,例如購入、出售,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必須先經過議會同意,再經過行政院核准,才可以出售土地,因此並不容易,甚至曾經有地方議會都審議通過了,送到行政院後卻被行政院不准出售的情形。



 



區段徵收取得的土地可以隨時出售,不受土地法的限制



但是我國的平均地權條例第7條卻又規定:「政府依法照價收買、區段徵收或因土地重劃而取得之土地,得隨時公開出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限制。」換言之,地方政府透過區段徵收所取得的土地,不需要經過地方議會的同意,更不用行政院的核准,可以隨時整理打包好土地後就開始標售了,時常可以看見某某地方政府在整批整批土地進行標售的訊息,通常就是這些區段徵收來的土地,土地標售後的錢,扣除開發成本後就可以給地方政府自行運用,繁榮地方或運用的巧妙,有政績,下次選舉就容易得到選民的支持。



 



區段徵收會產生土地使用變更,增值效果更大於土地重劃



區段徵收的目的之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為區段徵收:……三、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或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者。」換言之,區段徵收在上述的情形下,會讓土地變更為更有價值的使用方式,例如農業區變更為建築用地,產生龐大的土地變更利益,難怪時常會耳聞因為土地變更利益演變成重大刑案的事情。



 



結論



政府要取得人民土地的理由是甚麼?有無開發之必要?徵收究竟有無符合公益性?往往眾說紛紜、各持己見,但政府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土地後,再堂而皇之依據土地徵收條例44條及平均地權條例55條之2及相關規定進行標售,是一個快速又能取得大筆市政資金的方式,既不受地方議會監管,又不用看行政院臉色,何樂而不為。

台中環保局加強查緝廢水 工廠大掃除勿隨意排放2024/02/12發佈
自立晚報 2024年2月9日 週五 下午6:40 來源出處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隨著農曆年關將近,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加強歲末年終工廠排放廢水稽查,提醒業者年終大掃除時,應將清理廠房或設備產生的清洗廢水妥善收集處理,勿貪圖一時方便隨意將清洗廢水、廢切削油、廢潤滑油等廢液隨意棄置或排放,污染下游溝渠及水體,影響河川水質及生態,如經查獲偷排廢水將依法嚴懲。環保局長陳宏益提醒,企業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切勿貪圖方便隨意棄置廢液或私下排放,除造成環境污染,影響水質生態,還會面臨高額罰鍰荷包失血,此外,違規裁罰紀錄屬於公開資訊,對企業形象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呼籲業者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環保局表示,市府全年無休受理民眾陳情環保污染案件,24小時皆有稽查員待命執勤稽查,統計近三年稽查工廠棄置廢切削油、廢潤滑油等廢液案件,110年查獲違規告發處分10件,111年有16件、去年有12件,依水污染防治法處分罰鍰至少3萬元起跳,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廢液滲漏污染地面,即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民眾如有發現水體受污染或事業排放廢水,可利用環保局設置之24小時環保報案專線04-23280380、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或撥打1999市民一碼通立即通報,環保局輪值稽查人員將儘速前往查處,守護台中市環境品質
建築工寮或臨時性工棚應設籍課徵房屋稅2024/02/12發佈
更新日期:112-10-1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來源出處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建築工寮或臨時性工棚建造固定於土地上,不論是合法或違章建築房屋,均為房屋稅課徵對象。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建築工寮或臨時性工棚之所有人應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設籍課徵房屋稅,如日後拆除,也應立即申報房屋拆除,經現場勘查後,即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



如有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航空城磁吸全國企業佈局 ESG廠辦領航2024/02/12發佈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02月07日02:01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來源出處

政府大力推動民間投資台灣三大方案累計金額突破2兆元,在龐大台商回流設立生產據點與企業總部的驅動下,商、廠辦交易快速升溫,而桃園地區工業用地更為當中翹楚。受惠交通鄰近雙北、價位相對合宜、且腹地龐大等優勢,近5年每年交易規模均超過500億元,其中又以「蘆竹」獨占鰲頭。2022年起即超越龜山、中壢,躍居全桃園工業地產交易王,全年成交金額高達94億元,反映企業自用與置產需求旺盛蓬勃。專家分析,蘆竹區為桃園機場國貿門戶,擁有桃園第一條機場捷運,便利串聯雙北都會與青埔高鐵;完善的國一、國二高速公路、與台61西濱快速道路系統,鄰近八里台北港,具備全台灣唯一雙港聯運交通地利優勢。近年4564公頃桃園航空城計劃啟動,第三航廈預計今年起即分區啟用,同時遠雄自貿港區二期招商熱門,吸引輝達NVIDIA、超微AMD兩大AI龍頭進駐打造亞太物流中心,帶動科技業上下游加大周邊工業地產詢問度,其中「鴻輝AI首席」以ESG永續理念規劃新式智慧型廠辦,率先接軌國際大廠供應鏈減碳要求趨勢,成為企業置產首選。

天麒建設劉天祥總經理指出,ESG浪潮席捲全球,過往由舊工廠或農地工廠改裝的倉儲、廠房已無法跟上時代,由於老舊廠房無法取得相關綠建築認證,在ESG永續浪潮下將陸續被市場淘汰。尤其是面向國際市場的製造業大廠,為了實踐低碳生產與建築永續,更需以友善環境、智慧節能、自動化管理的「綠色廠辦」,訂為未來企業擴廠的優先標的規格。



具備都市計劃專長的劉總經理,看好桃園航空城將為北台灣都會、產業版圖帶來革命性變化,10多年前就在緊鄰機場的自貿港旁,以國際級建築高度規劃開發,第一期建案「鴻輝AI首席」同時取得美國Fitwel健康建築、銀級綠建築、智慧建築認證,成為極少數擁有3大標章的新世代智慧廠辦。並將2-10樓各樓層設計4.5米挑高空間、樓板載重提升至900公斤/平方公尺,滿足企業辦公、展售、產線、物流等多元運用需求。建商表示,「鴻輝AI首席」基地面積1077坪,位於22米濱海路一段(台15線),緊鄰遠雄自貿港、長榮國際物流園區蝦皮及酷澎電商總部,1分鐘即上台61西濱匝道,3分鐘至國道1甲,10分鐘可達桃園機場第二航廈,15分鐘可達台北港、轉接台64直達雙北都會,享有陸海空雙港全線匯集的絕佳交通條件。



負責代銷的和裕廣告企劃張玉梅董事長指出:航空城計畫為國家世紀開發大建設,本案至雙北地區交通便利、單價僅約新北廠辦1/2,吸引許多台64沿線工業區大廠搶先佈局。加上鄰近國際機場,更成為中南部企業設置北部據點、發展國際業務的首善之地!近期本案正式公開,銷售即已突破5成,深獲市場肯定。



為打造符合機場國門意象的智慧廠辦新地標,同時營造出國際企業總部的尊榮感,建商表示,「鴻輝AI首席」在外觀設計與規劃上也別具特色。整棟建物採對稱配置,並以宛如飛機起飛的屋突造型搭配燈光計劃凸顯大樓氣勢。此外,包括以機場貴賓室概念設計一樓接待大廳、可欣賞飛機起降的天幕停車場及景觀台,以及載重6噸可達各個樓層的車用電梯等,也都是此案規劃上的亮點。鴻輝AI首席:桃園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379號旁。(03)354-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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